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03-16浏览:1031设置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如下:

  1.本次申报试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省社联官网(www.jxskw.gov.cn),点击“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见附件4)(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社会反响材料(匿名),最后提交我处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社会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等格式。

(2)书面申报:申报者须向我处提交申报成果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式7份(其中2份原件保留作者相关信息,另5份隐去成果中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主要内容。不论获奖与否,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电子版《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发送至科研管理处电子邮箱jxddkyc@163.com,备注好“姓名+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2.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3月20日—4月10日。

各申请人须在4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到科研管理处(青山湖校区培训楼410室),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涂艳 陈晓燕

联系电话:0791-88520294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21﹞4 号(1).pdf

附件2: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pdf

附件3: 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pdf

附件4: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5: 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6: 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pdf

 

                科研管理处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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