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全省开大办学系统建设管理,对外合作办学的统一管理。
二、具体职责
1.统筹全省开大系统规划建设。协调创建全省开放大学系统的理论研究、架构设定、路径规划和具体实施步骤设计。
2.承担学校合作办学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统筹省校对外合作办学,拟定合作方案、合作框架,审核合作事项,监管合作过程。
3.指导基层开放大学系统的管理,制定基层管理制度、拟定基层考核细则与办法并指导督促落实。
4.受理基层开放学院(学习中心)的设立、变更与撤销事项的申报、材料收集、政策审核,起草审批意见。
5.负责维护和完善开大系统办学网络,增强系统凝聚力,促进系统优化,加强资源整合,指导基层开大建设发展,促进开大系统的巩固。
6.负责开放教育项目年报年检工作,配合教务处组织编制与审定学校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与质量标准。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科室
1.发展规划科
2.体系建设科
3.合作办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