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内设科室:
综合科、组织科、干部科、人事科、人才工作科、劳资科、师德建设科
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抓好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组建和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负责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2.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相关手续。
3.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党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评先表彰工作。配合基层党校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4.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5.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6.负责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处级、科级干部任免、交流、使用和推荐工作。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7.负责教职工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机构编制、部门及岗位设置工作。
9.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人事调配、人员聘用、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聘任、考核认定工作。
10.负责考勤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请假手续的审批工作。
11.负责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12.负责学校人才工作。负责学校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做好学校的人才规划、人才招聘、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负责教职工学历提升、进修、培训等工作。
13.负责教职工的劳动工资、福利、保险、退休、抚恤和奖惩、辞退等工作。会同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做好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离退休教职工福利、去世人员抚恤金及遗属费的核发工作。
14.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日常督查、师德师风考核、师德先进评选、师德档案建设及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对参加乡村振兴工作干部的选任和相关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