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赣工程院字〔2021〕40号)有关文件精神,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发挥学生专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始办理学生转专业事宜,涉及对象为大一学生。
请各专业学院通知需转专业学生在2023年3月10日之前扫码填写问卷及《江西工程职院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将申请表给当前所在学院审核基本条件后签字盖章并由学院统一交至教务处。转入学院根据拟接收人数及申请人数进行筛选,将拟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盖章并通知学生领取申请表到后续部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