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考点应当建立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启用前的考试试卷。考试实施期间,试卷保密室同时作为答卷(含答题卡,下同)保管室使用。
二、保密室必须符合保密要求,保密室或保密柜配备双锁,钥匙由两人分别掌管。
三、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应当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保密室的工作。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学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熟悉试卷的收发要求和手续。
四、试卷接收和发放应当面清点试卷袋数,核实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接受和发放记录。
五、对漏封、破损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考试的试卷,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须报告考点主考,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
六、发现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主考,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八、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密封包装。
九、不得将保密室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
十、拒绝代领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