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防止“四风”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8-06-13浏览:926设置

关于继续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防止“四风”问题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节日氛围,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学校纪委于2018年4月2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防止“四风”问题的通知》,6月18日端午将至现将有关要求再次重申

一、切实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5)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

(6)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7)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以及收受粽子等端午节礼。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各单位(部门)要全面承担起管理和监督职责,进一步紧盯“四风”动向,有针对性的治理隐形变异问题。对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问题要早警示,加强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督促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抓好各项纪律和规矩落实,切实做好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

三、切实强化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形成持续震慑,从政治高度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永远在路上,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江西电大纪委

    2018年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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