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走高质量职教发展之路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热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

发布者:院办发布时间:2022-05-06浏览次数:385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新《职业教育法》内容全面、丰富,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职教改革发展成果,将诸多重大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条款,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职教人增强了底气,指明了方向,提振了信心。

近日,我院通过各种方式学习新修订职教法,全校师生广泛热议,大家纷纷表示要抓住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立德树人、铸魂育人,迎接职教最美的春天。

党委书记杨近铬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职业学院来说,是振奋人心的重大事件,影响深远的利好消息。这是二十六年《职业教育法》第一次重大修订,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向全社会发出重大信号——从国家层面提供了制度框架,理顺了运行机制,筑牢了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国家鼓励发展多层次和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我院要深入研究《职业教育法》,深化产教融合,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工匠精神,铸魂育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走高质量职教发展之路。

院长李汉平办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应当突出就业导向,把受教育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作为重要指标,引导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通过学习,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今后,努力贯彻新职教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将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是着力提升学院社会形象。

党委委员、宣传部负责人陈志宏“法者,治之端。”新《职业教育法》是我们发展职业教育的法宝,为我们推动职教改革、创新职教模式指明了方向。为我院加快构建纵向贯通,办好高职、下连中职、上接本科,发展职业教育办学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领会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和修法精神。宣传新《职业教育法》要与推动办学方式、育人模式的改革相结合,努力我江西省经济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人文学院副院长刘华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开始实施,作为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一名普通专业教师,深切地感受到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感受到国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在人才队伍构建中所作出的宏观规划。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养成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充分肯定了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让我们普通高职教育者有了更大地信心实现“职业教育大有可为”。我国现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新《职业教育法》纵向贯通,形成专科、本科及更高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完整通道;横向融通,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这一系列的新法规将帮助职教学生提升自己的职业规划,让他们能够将成为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成为自己人生追求的目标。新法中强调了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除了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外,还要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这些专业与我们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人文学院近几年开设的专业完全契合,目前这些专业也与省内实力强劲的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培养。作为高职教育者,乘着新法实施的东风,我们对今后的工作有了更多的期待。

理工学院专职辅导员王钰在国家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为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作为职业学校的一名普通教师,我认为,《职业教育法》突出了职业教育的体系建设,为职业学校和教师发展提供了更多样的可能性。同时,《职业教育法》着力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机会。《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定将在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更加明确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人文学院教师茅维亦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一部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全面建设教育强国和技能型社会的纲领性、指导性法律文件,是职业教育界的一件大事,标志着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提质培优重要发展机遇期。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了职业教育应遵循的七项原则,其中“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与孔子先生倡导的“有教无类”及黄炎培先生倡导的“民本思想”职业教育平民化原则一脉相承,也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将此内容明确入法,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推动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新职教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拓展、畅通了培养大国工匠、建设制造强国的职教之路,对我们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职业教育工作者倍受鼓舞,也深感责任重大。职业教育工作者需要主动出击,想要赢得社会尊重,还需要我们在人才培养方面以更多的优秀成绩证明自己。同时,高职院校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还要继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扩大培训的横、纵覆盖面,打造“特色多型”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以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

经管学院教师齐励2022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颁布施行。这表明了职业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近几年,职业教育的发展备受关注。2019年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职业本科建设方面给予多项指导和支持。此次修订是《职业教育法》颁布26年首次大修,最吸引人之处在于,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放在了同等重要的地位,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除上述亮点之外,本人感受最深的是国家对“校企合作”的重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总则第九条中写到,“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将“校企合作”写入法律,并给予企业多项优惠激励措施,这将必将大大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积极有利的因素。

人文学院教师陈海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和施行,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地位,为培养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氛围。身为工程职院的一名教师,我感到欢欣鼓舞。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社会的刻板印象中,职业教育是低层次教育,招收的层层落选的学生。这次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实施提升了职业院校的地位,激发了职业院校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职业院校将在今后发挥更大作用。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实施扎扎实实提升了技术技能人才的地位。职业院校的学生迎来了历史机遇,他们会站在人生的舞台,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将和国家的所有高素质人才一样勤恳工作,奉献社会,推动人类进步。

   21级中文三班徐欣怡提起职业教育,很多人都是不屑一顾的。但我认为,职业教育不等于“次等教育”,职业院校也不是差生的“归宿”。它与普通高等教育一样,也是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对读书没天赋,那更早选择自己的兴趣所在,也未必是个不好的选择。每个人的发展阶段、性格偏好都是不同的,不过,在读书考试这条赛道中,以初中为分叉口实在太早。《职业教育法》后,晚成的学生仍可以进修,精进自己,善莫大焉。尽管在哪个时代都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但是我们可以以公平之心,去看待自己以及他人!                                                        

20级市场营销班金亚建作为一名职业院校的学生,欣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实施,千千万万像这样的学生,有法护体,前途一片光明。新职教法的颁布,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具有重要意义。我觉得,职业教育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能让越来越多的孩子上大学,特别是边远落后地区的孩子们,不至于高中毕业没考上本科大学或者因私人大专学费太贵而早早步入社会,有的孩子确实不适合“读书”,但是他的动手能力就很强,在技能学习时得心应手。当前,我国各行业的实操类技能型才还是比较匮乏,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涌现出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供稿:宣传部 编辑:成立 审核:陈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