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召开第三次中心组学习会——胡长春书记讲专题党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22浏览次数:83

 4月21日下午,学院党委组织召开2017年第三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摘编),鹿心社书记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



 院党委书记胡长春主持会议并主讲党课。党课重点围绕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进行了解读。 

   胡长春指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共设置了组织领导、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党员管理、作用发挥和条件保障6个一级指标,涵盖了党建工作的主要方面。每个一级指标下设2—5个二级指标,共20个二级指标。 “组织领导”对学生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党组织设置和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教育培养”明确了党员入党前和入党后各个阶段的教育培养工作的具体要求;“发展党员”进一步细化了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质量要求;“党员管理”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党内日常教育管理、党员权利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用发挥”贯穿了“四个合格”目标要求, 对党组织和党员如何发挥作用进行了具体阐述;“条件保障”从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和平台建设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 整个文件构建了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一个完整体系,是指导我们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按照标准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学生党建工作。


 


    学院党委班子成员,直属党支部书记、党群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党员教师聆听了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