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退费须知

时间:2023-02-17浏览:57设置

 

一、通过缴费平台完成学费、住宿费缴费后要办理退费,需向财务处提供以下材料:

      1.学院、学工处批准的退学申请原件(学院、学工处负责人签字,学院、学工处加盖部门公章)。

      2.打印的纸质缴费发票。(提供给财政厅)

      3.学生签字确认后的退费信息确认单原件。

二、退费材料提供后,待审核通过后再将款项转至学生预留银行账户。

三、学生学费、住宿费无法跨学年办理退费。当年退学学生请及时办理相关退费工作,跨学年不再办理退费。



附件 退费信息确认单(学生签字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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