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作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始终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
一要绝对忠诚。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是每个党员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共产党员要对党绝对忠诚。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质。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更要一颗红心献给党。新修订的《条例》第六章节内容,对违反政治纪律作出处分规定,也是对铸就政治忠诚提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在正风肃纪第一线,经常看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果信念不坚定、党性不坚强,时间久了就容易动摇。党纪学习教育是每一位党员的必修课,纪检监察干部理应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层,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严格自律。自律是指在没有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对自身严格要求,自觉地遵循法度,约束自己言行。自律是一种道德品格,也是一种人生态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于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自律是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底色。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我们都要牢记自己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首先要自身过硬,做到“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一个样,有人监督和没人监督一个样,做遵纪守纪、自我革命的标杆。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证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我们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醒,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自觉树立和维护好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在学习中增强自律意识,用《条例》等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经常拿手电筒照一照自己,检视自己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养成纪律自觉,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
三要本领高强。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条例》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学纪、守纪,还要执纪、护纪,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的职责,本身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学习掌握《条例》作为看家本领,对每一条纪律都要深学细悟,做到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只有将《条例》学懂弄通了,在工作实践中才能做到精准运用。要激昂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自学和集中学结合起来,努力成为纪检监察业务的行家里手,时刻保持“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状态。要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深化理解和运用《条例》中新增的16条和修改的76条,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敢于善于斗争的志气、骨气、底气,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和不良现象斗争到底。
总之,党纪学习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的人,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有新提高和新收获,不断涵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机关党委四支部 胥光辉)